深圳发布15例新型肺炎确诊病例!医药费用全部纳入医保!

据“深圳卫生监督”近日发布消息:深圳累计确诊15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均有武汉居住史、旅游史或接触史

截至1月23日24时,深圳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5例,危重病例2例,出院病例2例,无死亡病例。

我市累计确诊的15例病例中,男性10例,女性5例,年龄介于10-71岁之间,15例病例均有武汉居住史、旅游史或接触史。所有患者均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累计发现家庭聚集性疫情1起,涉及5例病例。无医务人员感染病例。

个案信息:

  • 病例1:我市南山区66岁男性患者,2019年12月29日到武汉探亲,2020年1月3日在武汉出现咳嗽、全身乏力、发热等症状,4日返深。10日入院就诊。目前病情危重,生命体征暂平稳。

  • 病例2(病例1妻子):我市南山区65岁女性患者,2019年12月29日到武汉探亲,2020年1月4日返深后出现全身乏力、发热,10日入院就诊。目前病情较重,情况尚为稳定。

  • 病例3(病例1女婿):36岁男性患者,居住国外,2019年12月29日到武汉探亲,2020年1月1日在武汉出现发热、全身肌肉酸痛、咽痛等症状。4日返深。11日入院就诊。目前病情较轻,情况稳定。

  • 病例4(病例1外孙):10岁男性患者,居住国外,2019年12月29日到武汉探亲,2020年1月1日在武汉出现发热、全身肌肉酸痛、咽痛等症状。4日返深。11日入院就诊。23日已痊愈出院。

  • 病例5(病例3母亲):我市南山区63岁女性患者,长居深圳。病例4于2020年1月4日从武汉返深后与其居住。8日出现低烧、气促与胸腔积液症状。14日入院就诊。目前病情较重,情况尚为稳定。

以上5例为家庭聚集性疫情。

  • 病例6:我市福田区63岁男性患者,长居深圳,2019年12月29日到武汉旅游,2020年1月2日返深。8日出现不适,咳嗽、偶有气喘等症状,9日入院就诊。目前病情危重,生命体征暂平稳。

  • 病例7:62岁男性患者,长居武汉,2020年1月11日开始出现发热症状,15日来深探亲,然后立即入院就诊。目前病情较重,情况尚为稳定。

  • 病例8:35岁男性患者,长居武汉,2020年1月9日于武汉出现低热(未测体温)、咳嗽、肌肉酸痛、乏力等症状。15日来深培训,16日入院就诊。23日已痊愈出院。

  • 病例9:51岁男性患者,长居武汉,2020年1月6日开始出现全身酸痛、乏力、头晕等症状,16日来深探亲,17日入院就诊。目前病情较轻,情况稳定。

  • 病例10:56岁女性患者,长居武汉,2020年1月16日于武汉出现头晕症状,17日来深探亲,19日入院就诊。目前病情较轻,情况稳定。

  • 病例11:64岁女性患者,长居武汉,2020年1月4日于武汉出现咽痛、咳嗽等症状,15日来深,19日入院就诊。目前病情较轻,情况稳定。

  • 病例12(病例11丈夫):69岁男性患者,长居武汉,2020年1月12日于武汉家中出现咳嗽症状,15日来深,19日入院就诊。目前病情较轻,情况稳定。

  • 病例13:64岁女性患者,长居武汉,2020年1月12日在武汉来深途中发病,19日入院就诊。目前病情较轻,情况稳定。

  • 病例14(病例13丈夫):71岁男性患者,长居武汉,2020年1月12日从武汉来深(其妻子此时已发病),15日发病,19日入院就诊。目前病情较轻,情况稳定。

  • 病例15:46岁男性患者,现住中山市,2020年1月20日上午在武汉父母家中开始出现咳嗽、疲乏等不适症状,未就诊处理。20日从武汉返回广东中山市途中,于深圳被隔离治疗。目前病情较轻,情况稳定。

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广东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一级响应的要求,向社会通告如下:

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在我省一级响应期间,请市民朋友减少探亲访友和到人员密集的地方,如果到公共场所务必戴口罩,同时要认识旅行风险,避免去已有疫情的地区旅游和居住。

二、停止人群聚集性活动。在我省一级响应期间,公安部门将对群众活动予以管制。全市集市、花市、集会、展会、法会、大型宗教活动等一切群众文化活动取消;全市歌舞娱乐场所、网吧、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剧院、电影院等室内文化娱乐场所暂停对外开放;室外景区、公园等场所经营管理单位要好做全面清洁消毒。

三、自觉做好社区登记。自今日起湖北省抵(返)深的人员,请在所住社区工作站或酒店做好信息登记,接受社区工作站管理,早晚测量体温,7天内自我隔离观察,避免外出。

四、加强交通卫生检疫。全市所有汽车客运站、码头、火车站、地铁站、深圳机场等交通站点和出入境口岸的出入人员必须配合检测体温,如发现体温异常的将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移交,作进一步检查。

五、配合做好医学观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我市将对所有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按有关部门要求执行隔离医学观察,不配合者公安部门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深圳“新型肺炎”医药费用全部纳入医保

1月24日,深圳市医保局发布了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

  • 符合国家、省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费用,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取消住院起付标准;

  • 对于异地就医参保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

  • 开辟“绿色通道”,做好与收治定点医院的结算工作;

  • 做好医疗救助,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减轻贫困人员负担。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投放废弃口罩的温馨提示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投放废弃口罩的温馨提示》。

为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用过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

一、居家隔离者用过的口罩,弃置前应用水煮沸10-15分钟后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二、普通居民用过的口罩,应直接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三、投放后应及时洗手。

四、居家垃圾应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焚烧处理厂进行高温焚烧处理。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个人防护怎么做?



文章很赞,激励一下,让作者再接再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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