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国新办就2021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举行发布会。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在浙江、上海、深圳等地开展了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试点。
申长雨表示,数据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我国是一个数据资源大国和数字经济大国,2020年,以数据为支撑的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已经达到39.2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38.6% ,位居全球第二。但要想让这些数据资源合理流动起来,充分利用起来,有效保护起来,就需要很好解决数据的产权问题,完善相关制度设计。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此高度重视。目前,知识产权局已经在浙江、上海、深圳等地开展了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力争在立法、存证登记等方面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后续制度设计提供实践基础。其中,浙江已经建立了数据知识产权公共存证平台,并开始面向市场主体提供存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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