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主持召开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立法座谈会,听取市政府相关部门、中医药专家、中医医疗机构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骆文智表示,深圳是我省唯一的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要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于2010年实施,是新医改实施后我国的第一部地方性中医药法规,市人大常委会将修订中医药条例作为今年重点立法项目,并拟于本月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三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