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货车、挂车等大型车辆由于其车身高、载重大等特点,在运输过程中,稍有不慎便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近期,交警部门积极开展大型车辆专项整治行动。3月28日,罗湖交警在清水河三路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期间就查获一辆超高运输的重型挂车。

3月28日15时许,罗湖交警大队机训中队民警谢威带领执勤警力在辖区清水河三路执勤时,发现一台车牌号为豫P****7的六轴大货车疑似存在超高运输的交通违法行为,随即将该车引导至路边安全地带进行测量。经检查,民警发现现场该车所装载的货物已经高过车头,大大超出了车辆所规定的装载高度,确认其超高运输的交通违法行为属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四条,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规定: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的规定。现场交警依法对驾驶员梁某予以记1分、罚款150元处理,并对其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和法规教育,提醒司机要摒弃侥幸心理,严格遵守安全运输要求。

据悉,针对重型货车、挂车等大型车辆特殊性,交警部门已采取“斑马线前礼让两米”“右转停让”等措施进行规范和整治。接下来,罗湖交警也将组织警力加大对各类大型车辆的检查和执法力度,确保辖区道路运输的交通安全。

交警部门也呼吁广大市民:发现大型车辆存在超高、超载、超宽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时,可通过星级用户“随手拍”或向“深圳交警”“深圳罗湖交警”微信、微博平台进行举报,共同营造和守护良好的安全出行环境。

通讯员:王一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