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备受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获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国内首次对智能网联汽车的准入登记、上路行驶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7月5日,深圳市人大专门召开会议,解读《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文件。同日,最新文件在网上公布。

自动驾驶的风口,全球市场早已吹了许久。在国内,深圳率先立法支持L3级自动驾驶全域上路,“靴子”终于落地,解决当下自动驾驶面临的哪些现实问题?对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有何重要意义?

市场准入、使用管理、权责认定…

这些都有了明确安排

对于智能网联汽车来说

车辆能不能入市?

能否合法上路?

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怎么认定?

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怎么开展?

这些都是当下行业

面临最迫切的问题

也是《管理条例》重点布局的内容

市场多方观点认为:此次《管理条例》系统性介绍了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的定义、市场准入、条件豁免,以及权责认定等细节,填补自动驾驶相关立法空白,并为其他城市提供经验标准,带来示范效应。国内自动驾驶行业将迎来L2+级到L3级乃至更高级别的飞跃。

小知识:

业内常说的L3、L4、L5级自动驾驶三个技术等级分别对应的是: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完全自动驾驶三个技术等级。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林正茂表示,《管理条例》认定的标准中,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明确规定这两个实际上都应配备驾驶安全员,这也应该是最快能够实现落地的模式,对推动整个汽车产业的升级创新,具有重大意义。“未来可能我们会在一些特定的场景或特定路段,具备一定功能条件下,实现使用自动驾驶的功能。”

林正茂介绍了《管理条例》的一系列亮点,在权责认定方面,条例首次明确相关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规定——

例如,有驾驶人的智能网联汽车发生交通违法或者有责任的事故,由驾驶人承担违法和赔偿责任;

完全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在无驾驶人期间发生交通违法或者有责任的事故,原则上由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违法和赔偿责任,但对违法行为人的处罚不适用驾驶人记分的有关规定。

在市场准入方面,明确了标准制定,商业价值渐显——

《条例》规定,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当根据技术成熟程度和产业发展需要,组织制定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地方标准,根据生产者的申请,将符合地方标准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列入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目录。

深圳市未来智能网联交通系统产业创新中心副主任、北京理工大学深圳汽车研究院博导孙超认为,从法律上来看,智能网联汽车算是有了真正意义的“出生证”或者“身份证”,但是谁能拿到,谁有资格申请到,还要看准入标准如何制定,以及市场监管具体政策。

孙超表示,拿到“身份证”正是实现商业化运营的第一步,吸引大量企业前来先行先试,使得人才、资金聚集,商业模式探索的驱动力被释放出来了,会带动上下游的产业链条,短期来看是热闹,中期来看是集聚,长期来看是变革,商业价值在短中期都会有所促进。

在使用管理方面,强化了出行的安全细节——

一是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的安全提示规则。

要求智能网联汽车生产者应当为车辆配置自动驾驶模式外部指示灯等。

二是明确了智能网联汽车驾驶人的接管义务。

自动驾驶系统提出动态驾驶任务接管请求时,相关驾驶人在应当响应接管请求并立即接管车辆。

三是强化了智能网联汽车的售后服务责任。

规定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产品售后服务机制,保障人身财产安全。

2021年,深圳全市开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达到了145公里。根据《管理条例》,未来深圳在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方面,权限下放、范围更广——

例如,车路协同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行政区有望全域开放道路测试、示范应用,且审批权限将下放给全域开放的区相关主管部门。

企业也有望入局:鼓励有条件的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企业建设道路和交通场景仿真模拟平台,对智能网联汽车的自动驾驶系统进行仿真测试和技术验证。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智慧交通处副处长杨东龙表示,目前来看,只要行政区里面符合条件且较为完善的设施,便可以向市里提出全域开放。未来,深圳能否有更多区域开放道路测试值得期待。

以坪山区为例,2020年底,坪山区出台了深圳首个区级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政策,如今,已编制智能网联汽车全域开放管理系列政策,积极探索推进全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今年6月初,坪山区自动驾驶出租车常态化运行线路已正式开通。

立法深入“无人区”

一次新兴领域的先行先试

从全球来看,已有17个国家制定出台专门法律法规或者修改现有法律法规,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扫清法律障碍。

从全国来看,国家发改委等十一部委发布的《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发改产业〔2020〕202号),也明确要求构建系统完善的智能汽车法规标准体系。

为智能网联汽车率先立法,为什么是深圳?

深圳有着经济特区立法权,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及首批授权事项清单也提出,支持深圳用好用足特区立法权,扩宽经济特区立法空间,赋予深圳在人工智能、无人驾驶等新兴领域的先行先试权。

因此,率先在立法先行先试,是深圳的责任和使命。今年,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发布2022年度立法计划,其中《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列在首位。

可以预见的是,这一次新兴领域的先行先试,将为深圳的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单就招商引资来看,全国甚至全球的智能网联汽车企业,尤其是有实力的企业,大概率将选择深圳享受政策红利。

“20+8”为发展加码

蓄势待发的产业与千亿市场

同时,深圳能够率先立法,很大程度上来源于产业基础支持和城市智慧化建设。

从深圳本身来看,在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领域有着较为雄厚的技术基础;在智能网联汽车相关行业拥有一批优秀企业;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具有较强的产业基础:《深圳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行进”与“突围”》。

今年6月,深圳发布“20+8”产业政策,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也被正式纳入加快发展的"20+8"产业集群名单,同时发布了专门的行动计划,明确到2025年,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营业收入达到2000亿元。

在良好的基础上,立法的出台,无疑将有力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从而有效带动电子信息、人工智能、工业制造等相关产业进一步转型升级。

不论是技术创新还是法规制定,深圳一直不缺乏先行先试的勇气,然后挑战和考验无止境。

未来,深圳如何让法规监管制度更好落地实施、如何完善制定更具体的标准、如何探索更多示范测试道路实现人车路协同……都将是接下来的发展关键。

新兴赛道、千亿市场,率先立法之后,一场更加深刻的考验也正在开启。

主笔:李天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