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深圳卫视&壹深圳客户端记者获悉,新规对原提取、贷款政策作了补充完善,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优化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办理方式、扩大贷款共同申请人范围等内容。
老旧小区项目改造
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帮助解决缴存职工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的资金负担问题,促进建立深圳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共担机制,拟增设一项公积金提取情形,支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老旧小区项目改造。参与出资改造纳入深圳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房屋的,其产权人及产权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都可以申请提取各自公积金账户的余额支付改造费用。
优化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业务办理方式
据了解,深圳市非深户缴存职工离深可申请注销公积金账户,提取全部账户余额。目前,职工申请提取后,需满足社保停缴三个月,或已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接续手续方可提取到账,这对于社保已停缴达三个月职工或申请提取后等待社保停缴满三个月的职工而言,提出申请至资金到账时间间隔较长。
扩大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范围
在深圳,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调整贷款共同申请人范围
深圳市现行贷款政策规定,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配偶、父母、子女可作为贷款共同申请人,但是,共同申请人需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审核范围扩展至全国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公积金贷款的监管要求,本次贷款政策修订拟将公积金贷款核查范围从核查深圳公积金贷款情况调整为核查全国范围内公积金贷款情况。在其他城市存在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不能重复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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