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发布《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自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将于2022年11月1日到期。为继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城管部门结合深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修改形成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从现在开始到9月13日,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者信函的方式,向城管部门反馈意见。


据了解,修改后的《办法》,从激励对象、激励名额、激励方式、激励资金、评选认定责任主体、评选认定标准等各方面,都进行了调整,同时增加了评选监督程序。详细内容,市民可登录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官方网站查询。

(深圳新闻广播记者叶贞)